烟叶中有机氯杀虫剂残留量的测定方法(标准号:GB/T 13596—92)
 
发文时间:1900-01-01
 
 
  本标准参照采用ISO 4389《烟草和烟制品—有机氯杀虫剂,残留量的测定》(参考方法)。1 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测定烟叶中有机氯杀虫剂残留量的一种方法。
  该方法适用于测定烟叶中六六六(BHC)、敌敌涕(DDT)和异构体及代谢物的残留量。
有机氯杀虫剂及测定范围
农 药 名 称
 
异构体最小检出浓度,mg/kg六六六
α-BHC

γ-BHC

β-BHC

δ-BHC

pp'-DDE
 

0.007 0

0.003 9

0.003 5

0.003 9

0.004 0
 
敌敌涕
Op'-DDT

pp'-DDD

pp'-DDT
 

0.001 9

0.006 1

0.009 5
 
2  取样
2.1  数量
  取样以检验批为单位,每检验批最多不超过1000件,每批包装和等级必须是同一的。
  50件以下取2件;
  51~100件取4件;
  101~150件取5件;
  151~200件取6件;
  200件以上每增50件(不足50件按50件计)增取1件。
2.2  方法
  打开一件烟叶的一端,分左、中、右三个部位随机取3点,每件取3把。未扎把者,拣取叶片,所取的叶片样品装入塑料袋内,密封作为原始样品。
2.3  样品制备
  将取回的原始样品全部或随机地取部分切丝,切成宽约1mm的烟丝,用四分法缩分出均匀样品二份(每份250g),作实验室样品(试样)供检验和复验用。实验室样品必须立即密封并填写标签,注明品名、日期、垛位、报验号、申请单位、取样人。 注:在取样和样品的制备操作中,必须注意不使样品受到污染或者发生任何变化,以保证实验室样品能代表这一批总样。3  测定
3.1  原理
  烟叶样品中六六六、滴滴涕用石油醚提取,经浓硫酸净化后用气相色谱法测定,与标准农药比较定量。
  电子捕获检测器对于负电性强的化合物具有较高的灵敏度,利用这一特点,可分别测出微量的六六六和滴滴涕及其不同异构体和代谢物。
3.2  仪器
3.2.1  气相色谱仪并配备下列装置
3.2.1.1  电子捕获检测器;
3.2.1.2  玻璃色谱柱2m(长)×3mm(内径);
  色谱柱填充物:1.5%OV-17+2%   QF1混合液涂于Chromosorb W-AW-DMCS(80~100目)。
3.2.2  微量注射器:10μL。
3.2.3  脂肪提取器:150mL。
3.2.4  K-D浓缩器或真空旋转蒸发器。
3.2.5  气流吹氮浓缩装置。
3.2.6  容量瓶:5mL。
3.2.7  分液漏斗:250mL。
3.2.8  脱脂棉和滤纸筒:
  用丙酮-石油醚〔2∶8(V/V)〕混合液回流6h后,取出挥干,保存在清洁容器中备用。
3.3  试剂
3.3.1  石油醚:沸程60~90℃重蒸。取300mL在旋转蒸发器中浓缩至5mL,在与测定方法相同的色谱条件下,取5μL进行测定,除石油醚峰外的其他峰高不得超过相当于2×10-11g的γ-BHC的峰高。
3.3.2  蒸馏水:取蒸馏水100mL,用石油醚10mL提取,在与测定方法相同的色谱条件下,取5μL提取液进行测定,应无石油醚以外的峰。
3.3.3  苯:分析纯,重蒸馏。
3.3.4  无水硫酸钠:分析纯,300℃烘烤4h贮于密封瓶中备用。
3.3.5  浓硫酸:化学纯。
3.3.6  农药标准溶液
3.3.6.1  标准农药的含量大于99%。
3.3.6.2  标准溶液的配制:准确称取适量的α-BHC、β-BHC、γ-BHC、δ-BHC、pp′-DDE、Op′-DDT、
pp′-DDD、pp′-DDT。
  用少量的苯溶解,然后用石油醚分别配制成浓度为0.100mg/mL的储备液。根据需要再配制成适用浓度的混合工作标准溶液。
3.4  步骤
3.4.1  提取:称取2.4条制备好的样品4.0g放入滤纸筒中,然后置于250mL脂肪抽提器里,加入80mL石油醚于提取瓶中,在90℃水浴中迥流提取6h(迥流速度,每小时4~6次)冷却后将脂肪瓶中提取液转入250mL分液漏斗中,并用10mL石油醚分三次洗脂肪瓶,洗液并入分液漏斗中。 
3.4.2  净化:将分液漏斗中的石油醚提取液加入浓硫酸9mL,振摇数下后,把分液漏斗倒置,打开活塞放气,然后振摇1min,静置分层后弃去硫酸层,需重复2~4次直至石油醚层透明无色为止,然后加50mL2%硫酸钠水溶液振摇1min,静置分离水层,继续用2%硫酸钠水溶液洗至中性,石油醚层经无水硫酸钠10g脱水后置K-D浓缩器或旋转蒸发器里,定容5mL,待气相色谱分析。 
3.4.3  色谱测定
3.4.3.1  气相色谱操作条件
  a.  载气:氮气(纯度99.999%),流量70mL/min;
  b.  柱温:185℃;
  c.  进样口温度:220~230℃;
  d.  检测器温度:210℃。
3.4.3.2   准确地取适量上述净化后的试样浓缩液,作为色谱测定的样液,同时选择与样液中农药含量情况相近的工作标准溶液进行色谱测定。注:①各农药组分出峰顺序:α-666、γ-666、β-666、δ-666、p,p-DDE、O,p′-DDT、p,p′-DDD、p,p′-DDT实际使用的工作标准溶液及待测液中各农药组分的响应值均应在仪器检测的线性范围之内,样液测定过程中要参插注入工作标准溶液以检查检测器的灵敏度。
3.4.4  空白试验:按上述操作条件进行。
3.4.5  结果的表示
3.4.5.1   计算方法和公式:采用外标法用峰高或峰面积定量,用微处理机按适当程序计算各种农药残留量。也可按下式分别计算:
                                     "c13596f001.jpg式中:Cx──样品中农药含量,mg/kg;Kx──样品峰高或峰面积,mm或mm2;Cs──标准农药溶液浓度,mg/kg;Qs──标准农药溶液进样量,μL;Vx──样品定容体积,mL;Ks──标准农药溶液峰高或峰面积,mm或mm2;W──样品称样重量,gQx──样品进样量,μL。
  计算结果需将空白扣除。
3.4.5.2  重现性:由同一分析者,使用同一实验室同一设备,按2.4条所规定的重复试验样品所得的数据,并按3.4.5.1条所述,计算每种杀虫剂残留量的值。如平均值等于或大于0.001mg,则各测定值之间误差不得超过平均值的10%;如含量少于0.001mg,则不能超过平均值的20%。
  如果没有达到这样的要求,则结果无效。
3.4.5.3  平均值:按3.4.5.1条所述计算每种杀虫剂残留量的重复结果,若符合3.4.5.2条的要求,则求出相应的平均值。
  平均值以mg/kg表示,精确到小数点后4位。4  试验报告
  试验报告要表示出所用的方法和获得的结果。它必须表明所鉴定的每个杀虫剂残留量的数量。报告应包括完整的样品鉴定所需的全部内容,包括可能影响结果的环境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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